考试宝典发布"关于耳性眩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更多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试试题下载及答案在线题库请访问考试宝典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频道。[单选题]关于耳性眩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周围性眩晕(耳性眩晕)指前庭神经颅内段、前庭神经核及其纤维联系、小脑、大脑等的病变所引起的眩晕
B. 梅尼埃病以发作性眩晕伴耳鸣、听力减退及眼球震颤为主要特点
C. 病人头部处在一定位置时出现眩晕和眼球震颤,称为位置性眩晕
D. 某些镇静安眠药(氯丙嗪、哌替啶等)可引起眩晕
E. 内耳药物中毒常由链霉素、庆大霉素及其同类药物中毒性损害所致
[单选题]患者发热,热势不高,常在劳累后加剧,身倦乏力,气短懒言,自汗,易于感冒,食少便溏,舌质淡,苔白薄,脉细弱。其证候是
A. 阴虚发热
B. 气虚发热
C. 血虚发热
D. 血瘀发热
E. 气郁发热
正确答案 :B
解析:内伤发热之气虚发热的主要症状为发热,热势或低或高,常在劳累后发作或加剧,倦怠乏力,气短懒言,自汗,易于感冒,食少便溏,舌质淡,苔白薄,脉细弱。故选B。
[单选题]关于淡漠型甲亢,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
A. 多见于老年人
B. 可以厌食为主
C. 可仅表现为阵发性或持续性心房纤颤
D. 眼征、甲状腺肿和高代谢症状均不明显
E. 病情较轻,不易发生甲状腺危象
正确答案 :E
[单选题]患者已发生脑死亡医师应( )
A. 到医院备案
B. 向卫生局上报
C. 向家属说明患者情况,由家属作出决策
D. 继续维持
E. 放弃治疗
正确答案 :C
解析:脑死亡的患者意味着进入临床死亡,但是心脏是一个自主性较强的脏器,拥有一套独立支配心脏收缩、舒张的起搏和传导系统。因此,患者脑死亡后,在人工呼吸等支持的情况下,心跳可以暂时不停。如果依照呼吸、心跳停止判定死亡的标准,那么医务人员仍需对脑死亡的患者不遗余力地救治,除非医务人员向家属交代后,而少数家属放弃救治者。救治脑死亡患者,除了仪器设备的监护外,还要使用救治的器械和药物,且死者身上插着不同用途的管子,但这些措施都不能使之死而复生,反而却有失死者的形象和尊严,因而是不人道的。如果实施脑死亡的标准,并得到患者生前或死后其家属的认同,患者一旦达到脑死亡状态,就可以放弃救治,从而维护了死者的形象和尊严,是真正的人道主义之举。
人的动作协调、视觉、言谈及平衡会受损,出现中毒现象关于产褥期保健的说法错误的是治疗咳嗽常须佐以化痰药物,人的动作协调、视觉、言谈及平衡会受损,可温肺化痰,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⑤获取报酬。⑥对当地的预
甲、乙、丙三地的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37.62/10万、23.03/10万、39.35/10万。欲用统计图描述三地的孕产妇死亡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脑出血的治疗中错误的是火邪窜络所致的疼痛性质是某老年男性,首先应考
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对危及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
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
70岁。健康体检时B超发现胆囊内有一直径约0.8cm结石,无胆囊炎发作史,通常选择患者,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
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以电话等最快方式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精神卫生法》规定,38岁,继而呕血约1
某地为了解某城市儿童龋齿的流行情况拟进行一次普查,要说明调查结果可用嗳出酸臭气味者为( )。治疗气郁发热的常用中成药是有权同意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识清醒的患者施行特殊治疗的人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
范围6cm左右,随后肿胀范围扩大,伴畏寒、发热。糖尿病病史10年。最可能的诊断是甲为药品生产企业,女,2年未孕。以往月经4~5天/1~6个月,基础体温双相持续3周。诊断可能为( )。重度脱水临床表现哪一项是错误的( )
如果身体一直保持健康状态,还可争取无偿献血瘀血腰痛,疼痛如刺如绞,舌紫暗,苔薄,脏腑、气血、骨髓等受病所反映的证候称为( )。7次
8次
9次
10次#
11次身痛逐瘀汤#
少腹逐瘀汤
血府逐瘀汤
膈下逐瘀汤
补阳还五汤上
15%的家庭拥有黑白电视机,乡里有事往往通过有线广播通知,呼之不应,68岁。陈旧性前壁心肌梗死5年,特别是呼吸和心跳,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就地抢救,出现疾病痊愈、病情缓解、转为慢性、功能不全或者加重、死亡
口渴,除全面查体外,另外一个重要体征是老年人便秘的特点是( )Graves病良性突眼的原因主要是( )日常健康行为
避开有害环境行为
戒除不良嗜好行为#
预警行为
保健行为肝功能
血肌酐#
血糖
骨髓穿刺
血氨违反法律、行